一、培训对象
全军医院、疗养机构及市级各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具有护理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在本专科从事临床护理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专科从事临床护理5年以上的护理技术骨干。
二、培训内容
创伤急救、手术室、产科(助产士)、消毒供应、静脉治疗、妇科肿瘤、重症监护、血液净化等专科护理基础理论、专科技术以及专科护理前沿及进展。
三、培训方式
依托全军临床护理示范基地、重庆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组织集中脱产培训,培训形式包括理论授课和临床实践,培训时间3个月。培训结束时,由各临床护理示范基地组织理论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军队专科护士证书》、《重庆市专科护士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各医院、机构要根据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士岗位需要,积极选送专科护理骨干参加培训,及时向临床护理示范基地提交专科护士培训申请表。
2.申请培训人员经临床护理示范基地审核同意后,要按时到基地报到。培训期间,服从示范基地的组织管理和培训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员,勤学苦练,切实掌握有关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专科护理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
3.根据医院保密要求所有来我院学习交流人员不得使用国外品牌手机及国外品牌电子设备,请悉知并按要求执行。
请点击下载:《军队专科护士培训申请表》 《重庆市专科护士培训申请表》